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8981.“他主人若给他一个女人”表在争战期间,被属灵层附于真理的良善。这从“主人”和“给他一个女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主人”在此是指属灵层,因为“主人”在此是指以色列人中的某个人,而“以色列人”表示那些系真正的属灵教会成员,也就是出于爱与情感,或也可说,出于仁爱行善的人(关于“以色列人”表示属灵教会成员,可参看6426,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 7957, 8234, 8805节;因此,“以色列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参看5414, 5801, 5803, 5806, 5812, 5817, 5819, 5833, 5879节);正因如此,这里的“主人”表示属灵层。“给他一个女人”是指将良善附于真理;因为“给”当论及一个女人时,表示附于……;“奴仆”是指充满教义真理,却未充满相应良善的人(8974节);而“女人”是指快乐(8980节),但在此是指良善,因为这良善被属灵层给予或附于那真理。来自属灵层的一切都称为“良善”,因为属灵层本身就是仁之良善(“女人”表示良善,参看915, 2517, 4823, 6014, 8337节)。它之所以表示在争战期间,是因为经上说,他主人若给他一个女人,那么在他服事结束的时候,这个女人要归主人。由此明显可知,在奴仆服事期间,这个女人是这个奴仆的,但服事结束后不是;因而在争战期间是,在争战之后不是;因为六年的服事表示劳苦和争战(8975节)。
谁看不出这个条例含有一个奥秘?没有人能知道这个奥秘,除非它被揭示出来。因为就外在形式而言,这种事似乎违背神的公义,即:当一个奴仆不再服事时,给他的这个女人要留给主人,然而一个女人应该永远归她的男人或丈夫。耶和华吩咐给以色列人的许多其它事,和这些事一样,似乎也是不公,如:他们向埃及人索要金银器皿,由此掠夺他们,此外还有在其各自地方所论述的其它类似性质的行为。但尽管就外在形式而言,这些规定似乎违背神的公义,如前所述,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它们是从天上的神性秩序律法那里产生的,这些律法是完美的公义律法本身。不过,这些律法是看不见,除非它们凭内义从字义中脱离出来。这条律例从中产生的律法是这样的:属灵良善无法与那些从小就局限于教会的外在事物之人联结,只能在他们经历争战期间被附在他们身上,而争战之后它就退去了。
为了把整个事情弄清楚(因为它是一个奥秘),必须对它作一个简要的解释。有些人从小就很少思想永生,也很少思想灵魂的救赎或福祉,只思想世俗的生活及其富足,然而仍过着一种良善的道德生活,也相信其教会教义的真理。他们成年后,只能通过争战期间属灵良善的依附而得以改造。然而,他们不能保留这良善,只能利用它来确认或强化其教义的真理。他们之所以具有这种品性,是因为在过去的生活中,这些人沉溺于各种世俗的爱;当这些爱深深扎根下来时,它们不允许属灵良善与真理结合,因为这些爱与这种良善完全格格不入。然而,当这些爱消退时,如当他们陷入焦虑、不幸、病患等时的情形,属灵良善就能占据这些人的思维。这时,对出于仁爱行善的一种情感就会进入,但这种情感只用来确认或强化教义真理,使它们更深地扎下根来。然而,它无法与真理结合。原因在于,所进入的这种仁爱的情感只充满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没有进入它的意愿部分,凡不进入意愿部分的,都不会被真理采纳,因而与它结合。因为当真理进入意愿时,因而当此人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实行真理时,与人同在的良善与真理就实现结合。这时,真理第一次变成良善,或也可说,信第一次变成仁。
这一切在那些从小就沉溺于各种世俗的爱,然而却充满其教会的教义真理之人身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他们心智的意愿部分被这些爱占据,而这些爱完全是属灵良善的对立面,并且排斥这良善。当这些爱休眠时,如在前面所说的病患、不幸,或焦虑的状态下,因而在劳苦和某种争战期间所发生的情形,它们只允许它进入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也就是进入他们的思维。这是藏在这条律例中的奥秘;由于这条律例因此是关于那些充满教义真理,却未充满相应良善之人的神性秩序的律法的代表,所以在代表性教会,它符合神的公义,甚至在外在形式上也符合。
5078.“膳长”表在身体里面那些受意愿部分支配的事物当中。这从“膳长”的含义清楚可知,“膳长”是指受内在人的意愿部分支配的外在或身体感官。“膳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用作食物或用来吃的一切,如饼,一般的固体食物,或“膳长”所做的一切都与良善,因而与意愿有关;因为一切良善皆喂养意愿,正如一切真理皆喂养理解力,如刚才所述(5077节)。“饼”表示属天之物或良善(1798,2165,2177,3478,3735,3813,4211,4217,4735,4976节)。
本章在此处和接下来的几节之所以在内义上论述这两种外在感官能力,是因为前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以及祂如何荣耀祂的属世层的内层,或使它变成神性,故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以及祂如何荣耀祂的属世层的外层,或使它变成神性。准确来说,属世层的外层被称为身体事物,或这两种感官能力连同它们的接受肢体和器官,因为这些接受者连同这些能力构成被称为身体的事物,如前所示(5077节)。主使构成其身体的一切,包括它的感官能力及其接受肢体和器官,都变成神性;这也解释了为何祂带着祂的身体从坟墓里复活,复活后告诉祂的门徒: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当今属教会的绝大多数人以为每个人在末日都要复活,并且那时与他的身体一同复活。这种观点如此普遍,以致根据教义,几乎没有人相信别的。但这种观点之所以盛行,是因为属世人以为唯独身体是生命的拥有者。因此,他若不相信身体会再次接受生命,就会完全否认复活。但这个问题的真相是这样:人死后随即复活;那时他觉得自己似乎如在世时那样处于自己的身体,具有一样的脸、肢体、臂、手、脚、胸、腹和腰,以致当看见并触摸自己时,他说,他和在世时一样是一个人。然而,他所看、所摸的,不是他在世时携带的外在,而是构成真正的这个人的内在。内在才是那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但在它的周围或它的每一个部分之外拥有外在;它凭这外在能存在于世界,并能以正确的方式行动,履行它的功能。
尘世肉体部分不再对他有用。他在另一个世界拥有他在那里所拥有的那种身体所适合的其它功能、其它力量和能力。他用自己的眼睛看见这具身体,不是用他在世时的肉眼,而是用他现在另一个世界所拥有的眼睛。它们是其内在人的眼睛,他之前靠内在人的眼睛通过肉眼来看见世俗和尘世物体。他也触摸并感受那身体,不是用手,或他在世上被赋予的触觉,而是用他在另一个世界被赋予,并置于他在世上的触觉背后的手和触觉。此外,在那个世界,每种感觉都更敏锐、更完美,因为它属于从外在人当中被释放出来的内在人。内在处于更完美的状态;因为正是它赋予外在以感觉能力;但当它进入外在起作用时,如在世时的情形,这种感觉能力就会钝化并模糊。而且,内在的感官觉知是一种对内在之物的觉知,外在的感官觉知是一种对外在之物的觉知。正因如此,人们死后能看见彼此,并照其内层在社群里相聚。为叫我确定这一点,我蒙允许触摸灵人本身,并常常与他们谈论这个话题(参看322,1630,4622节)。
死后的人(那时,他们被称为灵人,若过着良善的生活,就被称为天使)对教会成员以为他要等到世界毁灭的末日才会看见永生,那时他会再度披上早已抛弃的尘土;然而,属教会的人知道他死后会复活。因为当有人死去时,谁不会说,他的灵魂或灵上天堂或下地狱?谈到自己死去的孩子时,谁不会说他们上天堂了?谁不会安慰得了绝症的人或被判处死刑的人说,他很快就会进入来世?陷入死亡之痛,并为此作好准备的人不会相信别的。事实上,对人死后复活的这种信仰使得许多人声称,他们有权柄将其他人从咒诅之地释放出来,让他们上天堂,并为他们的灵魂作弥撒。谁不知道主对犯人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43);还有祂指着财主和拉撒路所说的话,前者被下入地狱,后者被天使带进天堂(路加福音16:22-23)?谁不知道主关于复活的教导,祂说: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路加福音20:38)?
当出于他的灵思考和说话时,他便知道这些事,并如此思考和说话。但当出于他的教义思考和说话时,说法则迥然不同,即:他要等到末日才会复活。而事实上,每个人的末日就在他死亡之际,也是对他的审判之时,如许多人所宣称的那样。至于何谓“我的皮肉灭绝之后得见神”(约伯记19:25,26),可参看前文(3540e节)。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没有人在他在世时所披的肉体中复活;唯独主如此复活,这是因为祂在世时荣耀了祂的身体,或使它变成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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